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中,承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中,承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回答
您好,根据《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其中合作一方以自己名义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要求其他合作方对欠付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承包人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为被告追索工程款的,应依承包人的起诉确定被告。
相关精华问答更多相关问答
最新精华问答更多 工程建筑 问答
监察机关的管辖原则是什么?监察委员会实行的是级别管辖还是地域管辖原则?还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2018-04-25
上级监察机关是否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2018-04-25
上级监察机关办理下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的情况有哪些?2018-04-25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如何解决?监察机关管辖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什么?2018-04-25
监察机关指定管辖的情况有哪些?上级监察机关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的情况有哪些?2018-04-25
监察机关报请提级管辖的情况有哪些?监察机关报请提级管辖的原则是什么?2018-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