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的规定,盗窃罪是指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入罪标准进行了修改,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纳入盗窃罪的入罪标准之中,适应现代逐渐多变的盗窃犯罪的需要。
盗窃罪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所侵犯的他人的财产。
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对具体盗窃犯罪进行量刑时所依据的数额、情节等标准。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指成立盗窃罪需要具备的要件,包括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要件、客体要件。
扒窃型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扒窃型盗窃罪所需要具备的要件,客体要件、主体要件、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盗窃罪的数额认定包括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几种情况,盗窃数额的认定直接影响盗窃罪的定罪量刑。
刑法分则对一些财产犯罪、经济犯罪,明文规定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此外,许多条文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这一要件,但根据条文对客观行为的描述、刑法条文之间的关系,也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等都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准确适用刑法具有重大影响。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盗窃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入户盗窃即指行为人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与“盗窃数额较大”、“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并列为盗窃罪入罪的行为状态。